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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遗产起纠纷 三兄弟闹十年矛盾

2017年02月20日 14:0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 

  眼看着周围邻居家都起了新房,而55岁的王军强一家仍住在破旧的老屋里,不仅妻子天天埋怨他,儿子娶了媳妇也只能在外面找房子住。其实并非是王军强自己不愿盖,而是因为父母身故后的遗产,他和两位哥哥起了矛盾。

  去年年初的一天,王军强找到了临潼区骊山司法所,向调解员田华锋诉说了他的难事。他有两个亲哥哥,父母还在世时曾将庄基地一分为四,父母一份,兄弟三人一人一份。老三王军强所得的一份与父母的那份位置靠前,临着街面,老大、老二的位置在后面。十年前,父母相继过世,兄弟三人在协商分割父母留下的庄基地时产生了纠纷。老三认为,只要是父母的遗产,三兄弟应当一分为三,平均分配;可老大和老二认为,老三分得的位置临街,本就沾了光,怎么都不同意再跟他平分。

  兄弟三人因为这件事纠缠了十年。王军强家若要盖新房,就必须动墙,可一动墙,就会涉及遗产纠纷的问题,大哥、二哥都不肯答应,多次阻拦。此事商量无果,王军强的新房便一直没有盖。

  调解员田华锋在听了老三王军强的讲述后,又到老二王军荣家中进一步了解情况。“遗留问题一天没解决,他一天别想盖房。”老二表示,父母遗留的问题没有解决,王军强盖房涉及界线问题,不能随便盖房。由于大哥常年在外地,已委托他代表老大的意见,他们二人一致认为老三不应再占父母留下的地。

  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老三临街的房子价值已比老大、老二的房子价值高出好几倍。老大、老二心里不平衡也是情理之中。可是,兄弟三人谁都坚决不让步,毕竟不是办法。

  为这事前前后后闹了近10年,双方的态度都很坚决,谁都不想让步。调解员去给老二做工作,老二寸步不让:“这事不是一天两天了,父母把临街的房分给他,他已经占便宜了,现在还想霸占父母留下的,太贪了。这事你们还是不要管了,你们调解不了。”

  调解员去给老三做工作,问他是否能让一步。可老三反问道:“这咋能行,父母留下了一人一份,这才是公平的,他挡着不让我盖房,现在还让我让步,你怎么调解的!”面对老三的态度,调解员田华锋依旧耐心劝说,摆事实讲道理。老三也承认,他的房子临街,本身的确是价值比较高,他最迫切的愿望是早日盖起新房,向外出租,家里的经济条件也能改善一些。

  经过多次沟通,兄弟两个都逐渐松口了。老二答应可以给老三适当分一点。老三也表示,只要尽快解决,哪怕少分一点。

  最终,在骊山司法所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老人留下的庄基地,老三分得了一少部分,老大老二分得大部分。

  协议签完后,两兄弟终于握了十年来的第一次手,老二表示今后弟弟要盖新房子,他再不拦着了。(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记者高雅 实习生田紫嫣

  法律链接

  继承遗产要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本案中,王家兄弟因为互相置气,使得矛盾拖了十年。在实际生活中,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产生矛盾的事时有发生。几方僵持不下,谁都不肯让步,把体谅与互让视为吃亏,任由矛盾激化,甚至引发打架斗殴、伤人案件。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过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房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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