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老伴替班800月薪被扣100 环卫工欲维权却被辞退

2017年02月23日 09:45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丛民)“我可以复工了。”2月15日上午,济南市章丘区绣惠镇因“替班”被辞退的环卫女工傅延华,一见到《工人日报》记者就告知了这一消息。

  今年元旦,傅延华因生病需要输液治疗。为了不影响工作,她让丈夫帮忙打扫了两个小时卫生。绣惠镇环卫所工作人员知道后,对傅延华做出处罚100元的决定。对这一处理结果,傅延华感到很委屈。

  “每月本来就只有800元工资,罚100元太重了。”她虽然知道按照规定不许替岗,但她认为自己从工作出发,怕自己生病耽误打扫卫生,才让老伴替岗的,不应该被罚款。因为找环卫所进行申诉未得到支持,她又拨打了12345济南市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让她意外的是,这一举动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让她等来了辞退通知。

  记者了解到,傅延华所在的绣惠镇环卫所规定,保洁人员严禁替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傅延华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丈夫“替班”被发现后,她立即就回到了工作岗位。后续治疗也是在午休时完成,再也没有耽误工作。她还找领导说明了情况。“我以为不会被罚钱。”但1月23日,傅延华在领工资时,发现还是少了100元。

  今年61岁的傅延华是去年6月通过一系列招聘程序当上环卫工的,主要负责绣惠镇中心大街500米路段的卫生,但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我们没有社保,只签过一份人身意外保险。每个月固定领取800多元的基本工资,所以当月少发了100 元,我立即就发现了。”傅延华认为,自己并非主观故意,不应该被罚那么多。她拨打市民服务热线目的只是希望减免罚款,没想到当天下午却接到了辞退通知。

  为了了解情况,2月15日上午,《工人日报》记者到绣惠镇环卫所核实情况,被环卫所内3名工作人员告知,负责人不在。但记者随后发现,这3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就是绣惠镇环卫所所长刘师伟。记者后驱车至章丘区环卫局,该局安姓局长告诉记者,此事已经引起环卫局的重视,已责令绣惠镇环卫所相关负责人写出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并安排人到傅延华家道歉,欢迎其返回原岗位工作。傅延华本人也表示同意。

  山东君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东斌说:“劳务双方应当使用书面劳务合同来确定劳务用工的期限、报酬待遇和劳务范围等。没有约定就无法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用工单位以拨打举报热线为由辞退傅女士,明显是不合理的。”他说,管理部门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制定一些必要的制度本无可厚非,但还应当注意实际操作中人情和制度的平衡。同时,他提醒劳动者要注意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及人身伤害。

【编辑:魏巍】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