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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森林火险进入“高危期” 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017年03月08日 13: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3月8日电 (缪超)云南省人民政府8日发布森林防火命令称,今年1月以来,云南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不断攀升,高火险区域不断扩大,今后3个月是云南森林火险最高、火患最多和防扑火任务最艰巨的攻坚阶段。要求森林高火险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调查数据显示,云南林地面积2607.11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68%。其中,森林面积2273.5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9.30%。

  今年1月至今,云南大部分地区大风、干燥、少雨。据中央气象台不久前发布森林火险气象预报称,云南西北部的局部地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并请各有关单位严加防范,加强火源管理,确保林区安全。

  6日,昆明市发布森林高火险期通告,昆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三级较高等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将实行封山并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云南此次发布森林防火命令要求,森林高火险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进入林区人员要接受森林防火宣传检查,禁止携带火种入山。林区农户禁止在林地边、林区内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等生产、生活用火,凡违反规定的,一律从严查处,并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责任。

  各级政府要充实巡护力量,增设检查站点,对重点防火区域实行封山管理,对涉林旅游景区实行禁火管理。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事用火监管,民政部门要做好公墓祭祀管理,公检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纵火犯罪,部队、工矿企业等林区单位要落实防火措施,及时清除周边危险可燃物。

  云南州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标准落实财政配套经费,组建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有火必报、卫星热点零报告和火情信息归口逐级上报等制度,全面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保障。(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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