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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妻子离家出走 男子持镀锌管将岳父母打伤

2017年04月01日 18: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福州4月1日电 (施云娟 林芳 林怡佳)夫妻吵架本是平常事,可福建福清的男子叶某却因与妻子吵架后找不到人,跑到岳父母家将二人打伤。近日,法院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件,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11月5日1时许,郭某因与丈夫叶某吵架心生不快,一气之下便离家出走。叶某四处找寻,却不见郭某的身影,怀疑岳父郭某甲、岳母薛某将郭某藏匿,对二人心生不满,于是便驾车到岳父母的家中与其对质。而后叶某与郭某甲、薛某发生争执,持镀锌管将岳父头部、身体等处打伤。岳母见状欲上前制止却也被打伤。之后叶某逃离现场。

  经鉴定,外伤致郭某甲上牙列义齿整个脱落及左枕部、面部、左胸部、左上臂、左手背、右手背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伴左侧第7、8肋骨骨折,其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

  2017年1月24日,叶某与郭某甲达成和解协议,已履行赔偿人民币25万元,并取得谅解。2017年1月25日,叶某向福清市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叶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叶某能赔偿郭某甲与薛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郭某甲与薛某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叶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完)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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