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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六合彩”投注为幌 两男子诈骗近3万元被判刑

2017年04月12日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宁德4月12日电 (郑晓燕 叶茂)以“六合彩”投注将支付“劳务费”为诱饵,两男子诈骗近3万元人民币。福建古田县法院12日披露,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龙某、黄某有期徒刑10个月、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4月初,黄某、龙某与吴某通过虚拟的“人生如梦”微信用户,与魏某某(已判刑)微信聊天骗取其信任,以帮助收受“六合彩”投注将支付“劳务费”为诱饵,让魏某某帮助转报“六合彩”投注款。

  同月7日,按事先商定,龙某携带3万元存款的银行卡作为投注赌资保证金与魏某某对接。当晚,魏某某确认银行卡内钱款后,黄某、吴某通过微信将投注总额为31623元的“六合彩”投注单发给魏某某。

  当晚21时,三人未中奖,黄吴二人按事先预谋转走该银行卡内3万元。不久,魏某某发现自己被骗,将龙某控制在古田县城东街道速8酒店,并采取殴打、威胁方式逼迫龙某返还当晚投注的“六合彩”赌资。

  古田县公安局干警在接到龙某的报警后,在古田速8酒店将其解救出。同年7月14日,黄某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325国道西安亭路段被公安干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2814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关于黄某的辩护人认为其在本案中系从犯的辩护意见,经查,到案的二名被告人和未到案的吴某均积极参与作案过程,不宜区分主从犯,故该辩护意见不予采信。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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