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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推进人民监督员“选用管分离”改革

2017年04月19日 20:1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广州4月19日电(记者 詹奕嘉)记者19日下午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及广东省司法厅获悉,广东将面向社会公开选任1296名人民监督员。这是广东人民监督员制度“选用管分离”改革的关键一步,即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由检察机关负责使用。

  人民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表示,此前人民监督员从选任、使用到管理均由检察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改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体制性改革,是为了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使检察机关办案更加公平公正。

  “确定人民监督员名额及分布,需要综合考虑辖区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据广东省司法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苏锦丹介绍,此次广东省司法厅将面向社会选任199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30名省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人民监督员和1067名地级以上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此次人民监督员选任程序包括公告、报名、初审、考察、评议、公示和公布等环节,报名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30日。

  苏锦丹说,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不超过两届,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

【编辑:殷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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