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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主将17种临近保质期产品更改日期销售 坐上被告席

2017年05月28日 10: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一店主将17种临近保质期产品更改日期销售坐上被告席
    图为庭审。 张亚 摄

  中新网昆明5月28日电 (王艳龙 张亚)记者28日从云南省麒麟区法院获悉,当地一市民为牟利,更改临期食品生产日期再销售,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坐上该院被告席。

  2015年年初,刘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于曲靖市麒麟区文华街道代河六组废旧金属市场内的“某商贸有限公司”内,购进大袋包装的味精,雇佣工人进行加工分装,并在更改味精生产日期后进行销售;2015年下半年,刘某又对临近保质期的沧江桥酱油、蜀兴牌豆瓣酱、百家鲜番茄沙司、番茄酱、蔡小英竹笋等十余种产品的生产日期进行更改后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79459元。

  经有关机构鉴定,被查获送检的待售“刘氏人家味精”、“蔡小英清水笋”、“六八调味酸汁”、“绍兴益泉黄酒”等17种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本案由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侦查终结,后以刘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麒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麒麟区法院依据检察院提起的公诉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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