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外旅游购物注意啥? 超量携带化妆品等别“闯关”

2017年06月03日 09:5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 

  国人赴海外旅游、购物已渐成常态,特别是像“春节”“十一”假期及“清明”“五一”“端午”等小长假,形成了集中客流。然而,有些人在携物入境时对海关相关规定并不了解,也有人心存侥幸心理“闯关”,以至于携带违禁品入境或超量携带却不申报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此,我们请上海海关通过实际案例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敬请关注。

上海浦东机场海关查获食人鱼标本3件。 潘之浩摄

  案例一:

  超量携带化妆品、奢侈品、香烟等

  一名中国籍旅客乘航班从意大利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她入境过海关时,选走海关绿色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行李物品。海关工作人员在对其托运的3个行李进行检查时,共查获万宝路香烟262条。根据相关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发还当事人自用、合理数量香烟2条,对其超量携带的260条香烟予以暂扣,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一名中国籍旅客入境时携带超量物品未向海关申报。经清点,其携带的化妆品、名牌包等335件,已涉嫌走私。她交代几乎每个月都要出境一次,每次回国都会带大量货物转回老家销售。

  相关规定

  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如携带烟酒回国,每位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可免税携带酒精饮料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一般为两瓶)、香烟400支(一般为两条)、雪茄100支、烟丝500克。

  旅客回国时,若所购物品已超过了海关免税额度,应选择填写《海关申报单》后走海关红色申报通道,如实向海关申报后缴纳税款。如旅客无法判断所购物品是否超过免税额度,建议走红色通道向海关咨询。旅客以商业盈利为目的超量携带,不主动向海关申报,如果涉嫌走私偷逃税款10万元人民币以上,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携带手机入境不申报

  一名日本籍旅客与同行中国籍旅客,乘航班自日本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他们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海关关员在他们的7个行李箱中查获iPhone6手机441台、iPhone6 plus手机12台,共计453台。海关当即立案侦查,并对上述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相关规定

  旅客自用或者少量馈赠亲友而非出租、出售的手机,在合理数量范围内是可以带回来的,只要携带者在过海关之前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按规定缴税和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安全无忧。

  手机属于20种不予免税商品之一,所以入境时,即使只带了一部也要走申报通道,主动向海关申报缴税。邮寄的话,包裹里面只能放一台,且不能再放其他东西。邮寄同样需要缴税。

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查获长约七米的森蚺整皮两张。 费璐琳摄

  案例三:

  违规携带动物制品、活体动植物

  4名从上海进境的中国籍旅客利用11件行李箱携带欧洲鳗鲡活鱼苗入境未申报,毛重约合166千克;一位从日本飞抵上海的中国籍旅客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经海关查验,在其随身行李中查出21.34千克鲸肉和牛肉;一位中国籍旅客自韩国飞抵上海,携带多肉植物76.64千克入境未申报。上述物品被移交检验检疫部门处理。

  相关规定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712号规定,活动物、(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蛋奶制品、燕窝、动物皮毛骨骼、新鲜水果蔬菜、种子苗木等都属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携带犬、猫等宠物,需开具相关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并且每人仅限一只。

  案例四:

  帮他人携带行李导致犯罪

  两名中国籍旅客乘班机自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海关发现他们的行李中装有32瓶不同品牌的“红酒”。经鉴定,其液体含可卡因成分重28.2千克。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承认在“劳务费”的利诱下,受一华人男子所托,将2个存有“红酒”的行李箱携带回国。浦东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当日即予以刑事立案,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相关规定

  除海关的相关规定以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禁止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托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有本项所列行为的,可以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或者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出境物品。

  案例五:

  超量携带货币出入境

  从法国抵沪的一名中国籍旅客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被验出其行李箱中有大量用锡箔纸包裹的现金,经清点为4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327.6万元。此非个案,上海海关曾多次查获旅客违规携带货币案件。

  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进出境人员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领《携带证》。

  案例六:

  违规携带或邮寄侵权物品

  2017年2月至4月,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出口至美国和英国邮件中查获了大量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有山寨的耐克(nike)、阿迪达斯(adidas)、乔丹(jordan)等品牌球鞋,还有假冒伪劣的普拉达(prada)、香奈儿(chanel)等高档品牌的皮具,3个月内共查获侵权邮件19300件,涉及侵权的物品25000余件。

  相关规定

  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出境的物品侵犯知识产权的,海关将按照侵权货物来处理,可依法没收并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七:

  违规携带、邮寄书籍等印刷品进境

  上海海关对一名搭乘国际班轮入境的日本籍旅客行李物品进行检查时,查获其携带散发性宗教类宣传印刷品1034本。

  相关规定

  (1)单行本发行的出版物,10册以下免税放行;10册以上50册以下的,超出部分征税放行(税率10%);多于50册的需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2)成套发行的出版物,3套以下免税放行;3套以上10套以下的,超出部分征税放行(税率10%);多于10套的需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3)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宣扬淫秽暴力、危害社会公德等相关书籍,是禁止运输、携带或邮寄进境的,将予以收缴、退回或销毁。

【编辑:刘羡】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