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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村霸” 村委会班子成员涉黑涉恶将被停职

2017年06月14日 14:3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蒋若静)昨天下午,民政部召开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会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题新闻发布会。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民政部将加强和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中预防、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部分,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排除在村委会候选人之外。对村委会班子成员中有涉黑涉恶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及时终止其职务。

  村委会班子成员涉黑立即停职

  近年来,一些地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的问题突出,如何预防、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成为农村社区治理的难点。

  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表示,民政部将进一步加强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监督。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引导农民群众坚决抵制并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排除在候选人之外。

  对黑恶势力通过冲击会场、恐吓选民、拉票贿选等方式操纵、干扰、妨害、破坏选举,假借选举活动从事刑事犯罪活动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对村委会班子成员中有涉黑涉恶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启动相应程序,及时终止其职务,坚决予以清理。

  同时,进一步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加强村财产管理,重点加强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村集体资源和资产开发、国家惠农工程项目以及村级组织选举与村务财务管理等的监督,防止“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干预、操纵村级事务。

  通过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健全“第一书记”、乡镇派驻人员、大学生村官参与机制,拓宽农村“五老”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乡贤人士等优秀人才参与渠道,引导农村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凝聚农村社区治理“正能量”。

  2020年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顾朝曦指出,总体而言,我国城乡社区治理目前仍然存在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强,基层群众自治活动的内容和载体相对单一,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的参与缺乏长效机制,社区居民的参与缺乏组织化渠道等瓶颈问题。针对以上问题,2017年4月3日,《意见》正式印发。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

  为实现以上基本目标,《意见》提出了“两步走”的总体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第二步,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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