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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授权以来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886件

2017年06月23日 11:2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北京6月22日电(记者王治国 郑博超 王丽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6月22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说,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截至2017年5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886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6952件、提起诉讼案件934件。

  曹建明说,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探索运用支持起诉、督促起诉、诉前建议、提起诉讼等多种手段,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57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62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案件1387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858件,覆盖所有授权领域。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4358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34件。提起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结案222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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