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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失窃20万元赃款 内贼和老板被“一锅端”

2017年08月09日 14:3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扬子晚报讯(记者 季宇轩 通讯员 鼓公宣 赵柏恋茹 朱思远)最近,南京市鼓楼警方接到某公司报警,保险柜20万被盗,侦查中民警却发现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20万居然是赃款。于是,警方把嫌疑人和“受害人”“一锅端”。

  6月25日下午,南京市鼓楼公安分局鼓楼派出所接到某公司报警,称公司保险柜被人打开,盗窃了20万元现金。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

  据公司负责人马先生介绍,6月23日上班时,他将30万元的现金放进了保险箱。可是25日上午当他再到公司取钱时,却发现20万元现金不翼而飞。由于保险箱并没有损坏,民警判断盗窃者应该是公司内部员工。于是民警调阅了公司所在写字楼的监控视频。果然,23日晚上9点半左右,两名男子走进了写字楼。马先生一眼就认出,其中一个是他的员工刘某,另一人是一周前离职的张某。“张某有保险柜钥匙,刘某有这间办公室门钥匙。”马先生介绍。从监控中民警发现,晚上11点多,两人再次来到写字楼,离开时其中一名嫌疑人手中拿着一个挎包。“这个人手上拿着一个包,鼓鼓囊囊的,马先生表示这个包就是他办公室里的包。”民警介绍。

  根据马先生提供的张某和刘某的信息,民警很快于8月初赶赴河南和黑龙江,并在8月7日上午将刘某、张某抓获。

  然而就在同一天,鼓楼警方却将一副手铐戴在了该公司负责人马某的手腕上。 “我们在调查这起盗窃案件时,意外发现这家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马某正是主犯。被盗的20万是一笔赃款。”警方介绍,马某还有其他债务缠身,于是心存侥幸报警,希望警方帮其追回款项,偿还债务。没想到让警方拔出萝卜带出泥,一网打尽。

  目前,刘某和张某因涉嫌盗窃罪,马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均被鼓楼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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