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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法院陈列“被告商人”画像 已全部摘除

2017年09月15日 07:2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山东茌平县法院摘除本地商人画像

  本报北京9月1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卢义杰 实习生 肖岚)记者今天获悉,在法院大厅陈列本地商人等画像的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日前已将这些画像摘除。

  近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刊发报道《山东一法院陈列本地商人画像,回应谎称已摘除》称,有律师9月5日赴茌平县人民法院办事时发现,该院大厅陈列着一排名人画像及其事迹,其中包括一名本地商人、一名经商的本地村干部。该院曾作出与这两个人有关的裁判文书超百份。有律师质疑:“他们案件的对方当事人看到大厅画像,该作何感想?”

  9月7日上午,茌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回应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称,这些画像陈列于2016年,旨在加强文化建设,前述两人系全国劳动模范,当天接到上级法院反映的情况后,已摘除两人画像。但当地人士9月7日中午前往该院,发现前述画像仍在大厅陈列着。

  14日报道刊发后,当地人士在茌平县人民法院大厅看到,包括本地商人、历代名人在内的大厅画像已全部摘除。

  此前,受访法学学者认为,法院陈列本地商人、村干部画像易造成“他可能在这个法院受到拥戴”的感觉,在法理上不合适,有损司法中立和公正,法院应该主动避免这种做法。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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