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醉汉与妻子发生争执点燃家中燃气罐 被判刑3年半

2017年11月14日 10:25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 

  醉汉一言不合点燃家中燃气罐

  烧自家房子也犯法!被判刑三年半

  本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朱凛睿 姚妍)24岁的蒋某醉酒后与妻子发生争执,一怒之下点燃家中燃气罐,大火被扑灭后,江汉区检察院以放火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今年2月28日晚11时许,喝醉酒的蒋某与妻子手机通话时发生争吵,扬言要把房子烧了,其妻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谁知放下电话后,蒋某冲进厨房,拿菜刀割断燃气罐进气管,用打火机将燃气罐点燃。所幸罐中燃气较少,没有发生爆炸,但火势迅速蔓延。看到火势凶猛,蒋某心生惧意,拿着盆子泼水灭火。剧烈的浓烟从窗户、门缝飘出,惊动了邻居,左邻右舍帮忙拨打110、119,并端水灭火。

  听见警车的声音,蒋某害怕欲逃,被闻讯前来的岳父拦住,蒋某挣脱逃走。消防队员将火扑灭后,警方将蒋某抓获归案。

  2017年3月2日,蒋某因涉嫌放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26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办案检察官提醒,在自己家中纵火,虽然烧的是自己的财产,但因其具备社会危险性,若火势无法控制,对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魏巍】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