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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骗走男子3万多元 实为介绍人男同事假冒

2017年12月26日 16:1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男同事摇身变“女友”

  微信诈骗被判10个月

  本报讯(记者张宇)经原同事许某介绍,肖先生通过微信结识了一名“女友”,并确定了恋爱关系,聊天期间,“女友”向肖先生索要钱款3万多元。不承想,微信那头的女友竟是许某。近日,房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6年5月,38岁的肖先生经原同事许某介绍,认识了一名叫“小丽”的女性,随后肖先生与“小丽”坠入爱河,两人通过微信谈起了恋爱。不久,“小丽”开始以各种理由向肖先生借钱,起初是“家人去世着急用钱”,随后是“共同购买古玩需要用钱”,先后共向肖先生索要35220元。与此同时,原同事许某称自己孩子生病、孩子来京上学急用钱向肖先生借了4500元。

  当肖先生提出见面时,“小丽”以种种理由拒绝,肖先生觉着蹊跷,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追问原同事许某未果,随后,肖先生报警,许某被公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肖先生与许某系原同事关系,2016年5月,许某虚构出一名叫“小丽”的女性,并介绍给肖先生做女朋友,随后,许某一直冒充“小丽”通过微信与肖先生恋爱交往,并骗取肖先生共计人民币35220元。此外,许某还虚构自己孩子生病、孩子来京上学急用钱等事实骗取肖先生共计人民币4500元。后被告人许某偿还肖先生人民币2000元。

  庭审前,许某的家属退还了诈骗肖先生的全部钱款,肖先生对许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最终,法院判决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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