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青海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 最高奖补3000元

2018年01月09日 15: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青海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最高奖补3000元
    图为西宁一公墓草坪葬。 钟欣 摄

  中新网西宁1月9日电 (张海雯)记者9日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该省下发《青海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补办法》)对青海省城乡居民丧属在省内核定生态公墓区范围内实行壁葬、塔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殡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3000元。

  《奖补办法》规定,青海省城乡居民丧属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除享受户籍所在地政府制定的惠民殡葬政策外,在省内核定生态公墓区范围内: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树碑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具;实行壁葬、塔葬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具;实行树葬、草坪葬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具;在公益性骨灰楼(堂)长期存放骨灰的(存放期为10年以上),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具。

图为青海省公墓壁葬。 钟欣 摄
图为青海省公墓壁葬。 钟欣 摄

  在非生态公墓区撒散骨灰的,应当由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并应当统一组织实施,奖补标准可按照省内核定生态公墓区撒散骨灰标准执行。《奖补办法》还就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一站式”结算业务、方便群众、严格工作纪律等作了具体规定。

  《奖补办法》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旨在通过政府财政奖补,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实行绿色殡葬,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据记者了解,目前青海省有11家经营性公墓,其中上规模的西宁市有4家,海东市有两家。2016年开始,西宁市各公墓推行生态殡葬,探索建设适合青藏高原特殊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的生态殡葬方式,青海省西山公墓就是其中一家。

图为青海省公墓壁葬。 钟欣 摄
图为青海省公墓壁葬。 钟欣 摄

  青海省西山公墓占地48余亩,公墓有近1万余传统墓穴。该公墓负责人宋安林介绍,自2016年起公墓因地制宜设计了靠山壁葬、墙壁葬、塔亭葬等六种生态殡葬方式。目前,公墓建成由靠墙殿堂葬和墙壁葬组成的生态殡葬长廊,将近有2万多个穴位。

  宋安林告诉记者:“至今,公墓已经售出(包括预订)100多个生态殡葬穴位。”对于生态殡葬这种新型的殡葬方式他很看好。“这不仅有利于节地、生态环保,也能减轻家庭经济上的负担。”

  “有政府的奖补措施,我们的大力推广,让市民转变观念去接受只是一个逐渐的过程。”除了政府的奖补之外,青海省西山公墓也开展相应的鼓励措施推广生态殡葬。下一步,公墓将因地制宜探索建设树葬和塔葬等生态殡葬方式。

  据记者了解,除青海省西山公墓外西宁市其他公墓这几年也在探索性建设树葬、草坪葬等生态殡葬方式,但由于青海省的气候条件,到了秋季草坪和树木就会枯黄,不如南方草木四季常青,所以诸如此类的生态殡葬方式建设力度并不是很大。(完)

【编辑:史建磊】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