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拆旧复垦 净收益75%直接归农民
中新网广州3月8日电 (沈钊 冯建奎)记者3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自今年起,广东力争用10年的时间,全面完成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助力乡村振兴。据初步估算,今后每年复垦指标流转面积将超2万亩。
据悉,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月15日印发了《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动农村拆旧复垦工作,这在全国还是第一家。
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林安介绍,广东通过拆旧复垦盘活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存量建设用地,将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并把流转指标收益返还给农村,用于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
杨林安表示,复垦指标交易价款扣除成本后,净收益按5%、5%、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其中县、镇及土地所有权人获得的收益分成将全部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此外,复垦指标交易后,原土地使用权人还可以继续耕种产生收益,这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
为调动各地市开展拆旧复垦的积极性,广东规定,自今年起,珠三角地区9个地级以上市(不含龙门县等9个县市)范围内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含“三旧”改造用地)应当与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挂钩,没有复垦指标或复垦指标不足的,不得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
据悉,2016年末,广东省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达8219万平方米,占全省建设用地面积的40%。杨林安表示,拆旧复垦将成为广东省促进城乡融合、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