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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举报涉黑恶犯罪最高奖励20万元

2018年05月03日 2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广州5月3日电 (记者 程景伟)中共广州市委政法委3日在广州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广州市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相关内容。该办法显示,广州将对提供17种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民众进行公开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人民币,下同)。

  该办法由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依照办法规定,奖励对象是指举报广州市辖区内发生的涉黑涉恶组织及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该办法规定,提倡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同时,该办法着重强调了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和保护制度,规定“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该办法规定,民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基本属实的,涉黑案件视情给予5万元至20万元奖励;涉恶案件视情给予2000元至5万元奖励。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实际成果,还可以同时给予见义勇为证书等精神奖励。

  该办法还列举了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17种情况,包括: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或跨国跨境黑恶势力等。(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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