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7月1日正式实施
中新网石家庄6月29日电 (李茜 李晓伟)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明确界定了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与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辨识频次和内容。
据了解,近年来,河北采取一系列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2013年到2017年五年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双降。但是,由于事故的发生与风险辨识不全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治理不闭环等因素,事故的总量依然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据介绍,《规定》明确界定了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与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辨识频次和内容,要求《规定》施行起三年内,生产经营单位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辨识;三年后,高危行业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辨识。
《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管控职责,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风险实行分级管控,将风险确定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等四个等级,并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并实行动态评估。
此外,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的频次和内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武志新表示,《规定》的出台将解决安全管理关口前移不到位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明确、不具体的问题,并解决监督部门监督没有法律依据和有力抓手、政府部门履职不到位无问责依据的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