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北检察机关助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

2018年07月04日 22: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石家庄7月4日电 (记者 陈林 李茜)4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和该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联合会签的《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

  据了解,会签《意见》,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河湖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的合力,促进各责任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助推河北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全面落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在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理河湖,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依法监督移送、监督立案、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途径,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相关责任单位依法行政,提升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

  据了解,河北省下一步将组织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协调本级河湖长制办公室,采取联合巡河巡湖的方式对纳入全省河湖长制监管的所有河流湖泊逐一进行排查,摸清各条河流、各个湖泊所涉及的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摸排发现向河湖非法倾倒、排放污染物及破坏水利设施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集中监督移送一批和监督立案一批涉嫌犯罪案件。此外,还将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建立完善水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机制。(完)

【编辑:叶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