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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61所民办高校通过2017年检

2018年07月11日 15:46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我市61所民办高校通过2017年检

  7月2日,市教委公布了2017年度民办高等学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年检结果。参加2017年度办学状况年度检查的民办高等学校及其他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共78所,另有3所学校未按要求参加年检。参加年检的学校中包括11所民办普通高校、5所独立学院及62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结果显示,北京城市学院等25所学校“通过”;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等36所学校“基本通过”;北京民族大学等15所学校“暂缓通过”;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学校“不通过”。

  对于年检结论为“通过”和“基本通过”等次的学校,准予在2018-2019学年度招生。对于年检结论为“暂缓通过”等次的学校,要求在一年内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招生活动。对于年检结论为“不通过”等次的学校,要求停止招生活动。

  目前,北京的民办高校分为两类,一类是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研究生、本科、专科);另一类是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非学历教育(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全日制高等教育培训以及函授、业余、短期培训等),不能实施高等学历教育。

  民办普通高校是经教育部或北京市政府批准、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并已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高校。民办普通高校可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也可以实施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学校具有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其中本科层次高校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历类教育学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为教学内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开展招生活动,不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资格,只能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习经历的证明。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

  本报记者 余源

  相关链接

  年检“暂缓通过”的学校

  北京高等秘书研修学院

  北京八维研修学院

  北京民族大学

  北京世华管理专修学院

  北京建设大学

  北京人文大学

  现代管理大学

  北京美国英语语言学院

  北京企业管理研修学院

  北京珠宝首饰研修学院

  北京东方研修学院

  北京心理学研修学院

  北京汉语国际推广中心

  中国农民大学

  北京蒙代尔企业家研修学院

  年检“不通过”的学校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

  术学院

  北京黄埔大学

  北京东方大学

  北京兴华大学

  北京世贤研修学院

  2018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名单(15所)

  本科层次学校(7所)

  北京城市学院(兼有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资格)

  北京吉利学院(兼有专科、本科的招生资格)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专科层次学校(8所)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编辑: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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