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中新网西宁7月20日电 (张海雯)“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一直以来是青海省社区矫正工作的短板和不足。目前全省基层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监管压力大、专业人员制约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社会力量的参与恰恰弥补了这些不足,成为不断提升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有力助力。”青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李锦20日告诉中新网记者。
2017年10月,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以政府购买社区矫正非执行类项目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缓解该局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等一些瓶颈问题,全面完善西宁市城东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矫正、教育等一系列工作,为全省各地多渠道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这也是青海省首个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
20日,青海省全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在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举办。来自青海省各州、地市共70名司法系统主要负责人实地观摩了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及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总结交流了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经验做法。
承接此次项目的西宁市乐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王涛介绍,自去年以来中心为涉矫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就业培训和指导、生活困难帮扶等各种各样的服务。最重要的是,今年四月正式启动成立青海省首家专业心理矫治中心,引进先进的心理测评系统、打造专业的专家团队,建立建全心理矫治管理条例,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服务。
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局长杨存福表示,社区矫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需要发挥广大群众的智慧,通过帮扶和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就学、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和问题,从而使他们能顺利融入社会,这也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所在。
杨存福说:“社区矫正购买服务项目的开展,有效促进了司法局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供需对接,既帮助司法局解决了工作的实际困难,又为社会组织提供了了解社会服务需求、拓宽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内容的机会,实现了司法局和社会组织的互利双赢。”
李锦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城东区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在政策上给与支持、在资金上给予保障,不断把这项工作在全省推开,进一步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