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活禽交易规定 蜀山开出首个罚单
2018年07月26日 16:43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每月10日为合肥市活禽交易定期防疫日,按照规定当天必须停止活禽交易,对经营场所进行冲洗消毒。但蜀山区飞虹农贸市场的一陈姓经营户却怀着侥幸心理,现场宰杀销售活禽,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7月25日,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户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自2018年2月1日《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实行以来,合肥市查处的首例违反政府防疫休市禁令经营活禽的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合肥市活禽交易办法》之规定,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至阳历4月30日,活禽交易市场原则上实行季节性休市,每月10日为定期防疫日。防疫日停止活禽交易。《办法》实施半年多时间以来,农贸市场经营者能够按照要求严格遵守,按照规定进行消毒防疫,但随着时间推移,一些经营者思想逐渐麻痹起来,甚至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干脆打起了“擦边球”,一边消毒一边销售活禽现象偶有发生。这个陈姓经营户就是这样撞在“枪口”上。目前该经营户已接受处罚。
(杨发苗 孙雨静 周亚丽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杨兵)
【编辑:董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