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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集体经济“三变”助推乡村振兴

2018年08月06日 01:5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四川农村集体经济“三变”助推乡村振兴

  新华社成都8月5日电(记者陈健)“高兴呢,领了证就可以马上开展下一步工作,对村里、村民们都是大好事。”说起两天前领到全市第一张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营业执照,四川眉山市丹棱县仁美镇小桥村农民郭正兵乐得合不拢嘴。

  以土地入股是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一种典型方式,作为小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郭正兵对今后村里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他说:“接下来,村集体就可以进行土地整理、产业划分,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

  小桥村党支部书记费亚说,村里将加快实施前期准备的项目,争取村集体经济收入在今年年底实现翻番,努力实现乡村振兴。

  小桥村的变化,得益于农业大省四川正在大力推进的农村集体经济“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很多资源性资产包括山水林田等,所有权都是集体的。然而,长期以来,作为这笔巨大且宝贵资产的所有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却一直缺位。村集体资产名义上村民“家家都有”,但实际上具体每家有多少并不清楚,发展集体经济办法不多、动力不足。

  为此,近年来四川各地农村陆续开展了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将集体资产登记造册,明确了集体资产、资源的产权关系。在此基础上,一些地方进行了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找准症结才能对症下药。”仁美镇党委书记胡曦介绍,过去,农村经营体制“分”得充分、“统”得不够,资源分散、资金分散、农民分散,难以适应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的发展需要;现在必须认识到乡村土地分散不长钱、劳力闲散不来钱、资金零星不生钱、房屋空置不值钱、自然风光不卖钱、集体空壳没有钱的尴尬。

  在小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经村民同意、由村集体领办的,将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人。农民把手中的资源转化为股权,委托合作社经营,农户除获得劳动收益外,还可按照股份从合作社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红。

  四川省委农工委常务副主任杨秀彬表示,今年四川省委“一号文件”明确,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19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在这项改革开展较早的地方,农民已经尝到了甜头。巴中市恩阳区观音井镇万寿村率先尝试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村里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我家也占了股份,每年都能分红,加上务工、养殖收入,一年下来能有15000元的收入,这比以前不知道好了多少。”万寿村村民张美强说,随着村集体资产不断壮大,村民收益还会不断增加。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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