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机动车道上骑共享单车 福州一女子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传唤

2018年09月11日 19: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机动车道上骑共享单车福州一女子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传唤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信11日发布案情通报。截图

  中新网福州9月11日电 (叶秋云)10日,一段福州年轻女子与民警争执的短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起广大网民热议。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信11日发布案情通报称,该名女子涉嫌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视频中,一辆共享单车停靠在机动车道上,一名年轻女子正在与民警争执。“装着警服就是警察了吗?”面对该名女子的质疑,身穿警服的民警拿出证件证明,该名女子依旧不配合,声称要报警。随后,民警警告其已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该名女子依旧不依不饶,民警以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进行传唤,该名女子尖叫、挣扎。由于身高悬殊,路过的行人不明情况纷纷出声、出手阻止。

  通报称,2018年9月10日8时30分左右,鼓楼大队民警刘明春在杨桥路二环路口执勤时,遇当事人谢某辰骑共享单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民警在纠违过程中,当事人不配合民警执法、拒绝出示身份证件、无理纠缠,经民警警告后当事人仍不配合,随后民警对当事人以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进行传唤。

  通报指出,经过调查,执勤民警现场处置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当事人阻碍情节轻微,到案后认错态度好,随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警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表示,法律尊严不容侵犯,法律底线不容挑战。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捍卫者。公安民警一切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如对执法存有疑义,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完)

【编辑:姜贞宇】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