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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中宣判涉黑涉恶案:“软暴力”造成严重后果获重刑

2018年10月23日 15: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苏州市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法院供图
苏州市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法院供图

  中新网南京10月23日电 (记者 申冉 通讯员 严明)23日,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省苏州市法院于当天集中宣判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其中,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使用“软暴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依法判处重刑,对涉黑涉恶势力形成一定的威慑作用。

  据悉,23日上午,江苏苏州辖区内常熟、太仓、相城、姑苏等四地法院同时敲响法槌,分别对龚某文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赵某正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某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某兴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史某宾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等5起案件开展集中宣判。

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在新闻发布会上。法院供图
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在新闻发布会上。法院供图

  其中,龚某文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首起查处并宣判的“软暴力”行为涉黑案件。

  据常熟法院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龚某文、刘某涛在常熟从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活动,并主动结识社会闲杂人员,逐渐积累经济实力。2014年7月起,被告人龚某文、刘某涛组织被告人马某波等人,形成了以被告人龚某文、刘某涛为首的,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为维护其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该案中所涉及的“软暴力”侵害,常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解释,所谓“软暴力”,是相对于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暴力”而言。“软暴力”指的并非是将攻击行为直接施加于人身,而是更多体现为采用流氓滋扰手段使他人产生恐惧,进而形成心理强制,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行为。

  “在龚某文案中,该组织通过种种‘软暴力’聚敛资产,其中,开设赌场非法获利金额就达300余万元;在上述被告人处还搜查出了放贷借条金额超过4000万元,资金流水上亿元。”据杨晓春介绍,该案被告人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法院依法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龚某文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等刑罚,对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刘某涛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等刑罚,对其他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

苏州常熟市法院当天宣判了江苏省首个“软暴力”涉黑案件。法院供图
苏州常熟市法院当天宣判了江苏省首个“软暴力”涉黑案件。法院供图

  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表示,该院在从严打击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既防止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作为一般刑事案件弱化处理,也防止为追求“战果”将一般犯罪案件拔高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及的每一起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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