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打孩子算家暴 专家支招家暴受害者

2018年11月25日 1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听亲历者讲述 律师:留存证据 以法维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合肥11月25日电 (夏莹)“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受害者不仅是婚姻配偶,老人、孩子也可能是受害者。”安徽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曹冬梅向记者介绍,受到家暴时,积极维权、大胆说出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都是有效措施。

  11月25日,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据了解,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当受理。

  自2016年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曹冬梅作为一名律师,深切的感受到了《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带来的变化。她告诉记者,该法律实施后,前来咨询的人数有所增加,同时,在许多婚姻家庭实施暴力的案件中,受害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公安机关协助执行,使施害人与受害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进而得到保护。此外,该法律让人们认识到了家庭暴力不仅存在于夫妻之间。“过去许多人认为孩子是属于个人所有,用打的方式教育孩子,但打孩子也属于家庭暴力,虐待老人同样是,人们的观念也有所改变。”

  曹冬梅说,由于家庭、婚姻的矛盾相对隐蔽,私密性较强,同时家暴还分冷暴力、经济制裁、语言暴力等多种形式,外界直接干预的难度较高,那么受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她指出,受害者要大胆说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且要保留固定证据,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可轻易妥协。

图为社区给受害者设立的“援助栈”。 夏莹 摄
图为社区给受害者设立的“援助栈”。 夏莹 摄

  然而,如今还是有许多受害者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在安徽合肥的三里三村社区,就有一位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据该社区党委书记孙晶晶介绍,辖区内的王芬(化名)今年50多岁,与丈夫结婚已有三十余年,长期遭丈夫在酒后家暴,来辖区居住一年后,遭到了一次毒打,王芬选择来到社区寻求帮助。

  “当时她的手指被她丈夫咬破了,伤势很严重,在处理过后她讲述了多年的遭遇。”孙晶晶说,王芬多年来为了家庭的完整选择闭口不言,经过社区调解,王芬仍不愿离婚,但与丈夫分居,孙晶晶也表示,若其需要法律援助等,可随时找社区帮助。经过工作人员长期的跟踪,截至目前王芬未再遭受家暴。

  据悉,该社区在2016年3月成立了合肥首个家庭暴力“援助栈”,至今共调解家庭暴力事件二十余起。记者走进该社区的“援助栈”,粉色装饰让人倍感温馨,50平米的房间里,电视、空调等家电一应俱全,作为家暴受害者的临时庇护所,在受害者居住期间,值班人员会管控人员进入。“不仅是女性,只要是家暴受害者,都可住进来。”

  记者从合肥市妇联获悉,为了帮助受家暴的妇女,来自6家律师事务所的40多名律师组成市妇联维权志愿团,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此外,还成立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设立“妇女维权服务站”等维权阵地,并在反家庭暴力日等节点,利用普法讲座、案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妇女群众的反家暴意识。(完)

【编辑:张燕玲】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