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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依法对姚增顺案、陈立华案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18日 17: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天津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姚增顺(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增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增顺利用先后担任和平区海河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和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原党委书记陈立华(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立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对其依法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陈立华在担任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物资供应站站长、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多次为多名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请托人所送款项,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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