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内蒙古14名狱警充当涉黑犯罪保护伞被处理

2019年01月03日 13: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3日电 (张林虎)记者3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4名狱警因严重违纪违法,充当涉黑罪犯的保护伞,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级、降低退休待遇等处理。

  经查,2004年至2007年,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4名狱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监狱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改造秩序严重混乱,导致涉黑罪犯席贵军被违规违法减刑,甚至在服刑期间脱离监管改造场所,重新犯罪,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经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审查,司法厅党委决定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开除党籍,降退休待遇为办事员处分;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原调研员宝力道开除党籍,降退休待遇为办事员处分;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党委原委员、副监狱长李鲁汉撤销党内职务,降为主任科员处分;给予锡林浩特监狱纪委原书记王锋忠党内严重警告,降为主任科员处分。

  与此同时,锡林浩特监狱原副调研员巴根那、生活卫生科原三级警长王海生、教育改造科原科长富士忠、防暴队原三级警长范怀平、生活卫生科原科长刘海英、二监区原副监区长郭海斌、防暴队原队长乌尼尔、二监区原三级警长吴耀恒、办公室原三级警长图门白乙拉、应急指挥中心原主任海鹰等人分别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级等不同处分。

  据悉,赵庆林等人的行为,有的已涉嫌犯罪,理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因已过追诉时效,遂做出上述处理。(完)

【编辑:姜雨薇】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