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自己买的水杉树能砍伐吗? 小心违法5倍起罚

2019年03月04日 14:41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前几天,家住松江九里亭街道九里亭村的一位村民花了100多元,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棵水杉树。将树木买回家后,男子竟然将树木砍伐后倒卖赚钱。当男子还没出手时,城管队员就找上了门。

  据了解,村民郎某将树木买来后种植在九里亭340号西侧的空地上。不久,郎某就准备将树木砍倒,并试图倒卖,来赚取差价。松江城管队员来到现场后取证,并询问当事人郎某。经由松江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协助调查后,核实了被砍伐树木的品种和树龄,并确定被砍伐的水杉树的补偿金额为470元。在确定了相关证据后,城管部门向郎某递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郎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他将被处以被砍伐树木补偿金额5至10倍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2007年颁布的《上海市绿化条例》(下称《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人禁止擅自砍伐树木。若遇到树木因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以及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情况,养护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砍伐树木。

  该《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任何人禁止擅自迁移树木。若因城市建设需要、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和树木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等情况,业主可向建设、养护单位或市或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迁移树木。

【编辑:邢天然】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