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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数据类公司法律顾问神秘面纱

2019年06月24日 04:0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揭开数据类公司法律顾问神秘面纱

  资料整理/本报记者 张晨制图/高岳

  ◆ 利用大数据不得侵犯隐私泄露秘密

  ◆ 既要为客户着想也要划清法律红线

  ◆ 从业律师最好具有复合型工作背景

  ◆ 应具备法律思维技术思维商业思维

  ◆ 数据类法律服务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随着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企事业单位对数据的存储、交易、交换、使用等环节涉及的合规事项愈发重视,数据类法律服务需求随之增加,北京市相关律师事务所行动起来,组建专业化律师团队参与其中。

  2018年年中,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布了第二批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数据类公司法律顾问”项目入选其中。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进信之源律所,了解律师提供大数据法律服务需要哪些硬件及软件条件,服务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并请法学专家分析这一服务领域的发展前景及走向。

  利用大数据可以让企业发展如

  虎添翼,但必须合法合规

  “大数据应用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机会多但也乱象丛生。律师的建议有时会与企业发展有所冲突,如何取舍各企业做法不一。”信之源律所主任宫爱丽说。

  某科技公司为获得快速成长,形成了一套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用户资源的“周密”方案,交至公司法律顾问、信之源律所律师辛霞手中,请其出具法律意见。

  辛霞经仔细调查后发现,公司获取用户资源的方式竟是“黑入”其他知名App,对于这样的方案,辛霞认为存在巨大法律风险,对公司予以充分告知后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及改进建议,要求客户纠正方案中的违法方式。

  然而,出于投资压力及利益驱使,公司并没有认真落实律师意见。今年5月,公司因侵犯第三人平台系统肆意抓取用户信息被立案,其实际控制人及业务骨干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刑事拘留。

  “利用大数据可以让企业发展如虎添翼,但一定要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宫爱丽说,此前她以法律顾问的身份服务一家科技公司,这家公司需要在全国广招代理,希望她起草一份书面代理协议,以便与合作方对接。经沟通调查,宫爱丽发现,书面代理模式签约成本较高,完全可以在现有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及大数据优势开展网签业务。

  “我们与客户一起重新设计了商业运作模式并起草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形成完整的服务用户权益法律保护链,对数据应用把好法律关。”宫爱丽说,目前这家公司在东北地区已小有名气,发展良好。

  在宫爱丽看来,互联经济下数据已成为核心竞争力,无论是门户网站还是系统平台,最终都会归到数据沉淀上来,相关经济体通过各种端口、平台沉淀下来的数据,可以依赖自身技术进行数据清洗、二次加工,甚至可以上市交易,但这些数据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泄露秘密,这就需要相关的配套法律文件支持。律师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既要站在客户角度为客户着想,也要划清法律红线,消除后期触礁之险。

  律师除具有一定技术知识储备

  外,还需建立起符合互联网经济规律

  的商业思维模式

  在信之源律所,有的律师是公证员出身,对信息发布、信息公证等方面很在行,有的曾在北大法宝数据库及其他技术公司工作,对技术开发、平台建设等具有一定产品经验,有的律师本身就是计算机专业毕业,后来跨界当了律师,成为既懂IT又懂法律的专业人才。

  其实,北京其他律所专司大数据法律服务的团队,大多具有这种复合型人才的特点,部分律所还广招“外脑”,聘请数据应用行业专家成为智囊团。

  “只有这样,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才能在最短时间内与客户建立业务链接,客观上也避免了提供法律服务中律师不懂业务的尴尬。”宫爱丽说,为数据类公司提供法律服务,除了具有一定的技术知识储备,还需要建立起符合互联网经济规律的商业思维模式,以客户的头脑去思考法律问题。

  信之源律所律师张敏告诉记者,与技术公司沟通非常简洁高效,这类客户对自身的商业盈利模式阐述往往就是简单几句话,这就需要律师在最短时间内对商业运营步骤、时间节点、涉及对象、付费模式、信息存储模式等细节作出判断,解读其中的法律风险,进而形成相应法律文书。

  张敏坦言,自己在从事相关业务初期,就因为对客户的商业思维习惯不够了解,自身也不具备这种思维能力,在与客户的沟通中栽过不少跟头,降低了客户接受法律服务的体验感。而现在,经过几年的锻炼,张敏不仅能够快速作出反应,还能从法律视角为客户提供商业运营建议。

  商家获得消费者信息抓取格式

  授权条款过于僵化,律师提出改善

  建议但应者寥寥

  律师不仅是法律服务提供者,也是消费者。

  “以前,人都是作为个体进行社会活动,大数据、云计算的出现使得人人都成为数据的缔造者,每个人的生活轨迹都可以用数据呈现。”宫爱丽说,律师在提供数据类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比如信息抓取格式授权条款过于僵化,无法协商。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宫爱丽希望商家或服务提供者,应以低限获取信息为原则提供服务。

  目前,大部分手机App在安装过程中需要消费者授权获取个人信息,如昵称、位置、电话、头像等。虽然从授权条款看,大多都在信息的获取、使用、隐私保护等层面作了规定和说明,但并没有沟通的选项和渠道,一旦有消费者对个别条款有疑问,选择不同意授权,就意味着彻底无法使用相关App,消费者没有任何商量或者回旋的余地。

  “我们在为商家提供法律服务时,都会提出相关改善建议,但应者寥寥。”宫爱丽希望,主管部门能从行业规范角度出发,加强对这类技术服务的监管,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和法律法规,为消费者信息保护提供更多的法治保障。

  提供数据类法律服务是律师服

  务市场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也是

  未来法律服务的发展趋势之一

  “律师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能够指出行业内的共性问题,很有温度。作为全新领域,律师的声音应当愈发响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提供数据类法律服务是律师服务市场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也是未来法律服务的发展趋势之一。法律思维、技术思维、商业思维应是此类法律服务律师应具备的素质,缺一不可,目前行业内具备这样素质的律师还比较紧缺。

  刘俊海说,律师应当变消极为积极,不能仅解答条款、模式是否合法,还应主动地创造性地提出更优的商业模式或数据使用交易模式。律师应当学会使用大数据方法提供方案、发表法律意见,对相关咨询进行大数据层面的合规判断,分析方法应当科学,数据应当全、新、准。

  “应当对所服务的数据类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体检,提出标本兼治具有系统性、靶向性、创新性的商业模式法律解决方案。”刘俊海说,这应该是大数据类法律服务律师未来努力的方向。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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