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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一年半以来 北京法院追缴、罚没、退赔财产1.27亿元

2019年07月02日 16: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刘文华 摄  

  中新社北京7月2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法院自2018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结了一批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法院一审判决65件271人,二审判决36件161人,依法追缴、罚没、退赔财产1.27亿元人民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在7月2日举行的“北京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京法院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北京高院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北京市高院刑一庭庭长袁丽忠介绍说,6起典型案例集中反映了北京黑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恶势力暴力性趋于隐蔽,逐利性“软暴力”特征明显以及特定区域、行业乱象滋生违法犯罪活动这三个特点。

  其中一起涉黑案,是北京市房山区五间房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海涛等10余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2004年至2017年间,陈海涛先后纠集10余名无业人员,多次实施聚众赌博,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串通投标、虚开发票、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2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并违规承揽农村惠农工程,占地违章建筑出租牟利,聚敛巨额财富,逐渐形成以陈海涛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判处陈海涛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至1年4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另一起典型涉恶案是发生在北京市海淀区电子市场内的强迫交易系列案,恶势力组织通过“软暴力”手段,侵害不特定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严重扰乱中关村的电子交易秩序。

  蓝向东表示,下一步北京法院将继续聚焦重点案件攻坚,依法从严快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持依法规范办案,提高审判质效。(完)

【编辑:丁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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