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警方大力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2019年07月16日 10:5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广州警方昨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大力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狗狗若有证 出街记得带

  在昨晚的执法行动中,很多狗狗都没有“持证出门”。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邱伟荣摄

  “今年的执法行动将采取比往年更严格的措施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昨日晚上,广州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行动中,发现不少市民在遛狗时存在未带狗证的情况,此外,还有市民不清楚养犬要办证。据悉,此次行动由公安和城管部门组织联合执法队,一直到年底将定期开展执法整治行动。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张毅涛

  昨晚8时许,由公安和城管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在猎德派出所前集结,然后前往珠江新城临江大道开展执法整治行动。

  联合执法队刚一出发,在靠近临江大道的路边就发现有两条小狗未牵狗绳,也没有狗主出来进行认领,两条小狗很快消失在夜幕中。

  随后,执法人员在临江大道公园草地附近对一位牵着小狗的阿姨进行询问,“有没有带狗证?”阿姨表示自己是住在附近小区的保姆,对于有没带狗证的情况不清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登记,并要求其回去问清雇主是否办证,如果在限期内没有办证,警方会上门没收小狗,并进行处罚。

  不一会儿,执法人员又检查了一名牵着狗的阿姨,狗主声称有办证,但没有带出来,警方登记后表示将会上门核实。

  在执法行动中,也有狗主并不配合执法,一位阿姨对于警方问是否有办狗证,只是一再表示狗不是她的;还有一位大叔远远地看到了执法队伍,就马上抱起狗只装进自行车篓里飞快骑走。

  在执法过程中,不少在临江大道上散步的市民非常支持和赞成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整治,“养狗没问题,但不要影响到别人的安全,特别是小孩和老人。”

  记者跟随联合执法队在临江大道江边现场巡查了半个多小时,发现只有一位为爱犬带了狗证的市民,他向警方出示了狗证的电子版,并说道:“没办证肯定不敢牵出来啦!”

  体高超71厘米犬只禁养

  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名男子牵着一只金毛坐在临江大道的石凳上休息。该男子自称金毛已经养了六个多月,但并不清楚养犬是要办证的。虽然金毛属于可饲养的品种,但该犬只体高涉嫌超过规定,而且没有办证,派出所将狗主和狗只一起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据了解,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有36种,包括藏獒、德国牧羊犬等品种。同时,由市公安机关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以上的犬只和其他烈性犬只也在禁养范围之列。

  “可饲养的品种如果体高超过71厘米也不能饲养。”一位执法警官告诉记者,如果可饲养的品种在狗证续期时超过规定的体高,也不能再续期了。经过调查后,警方最后认定该犬只体高符合规定,但对其未办证的情况,则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办。

  今年已警告教育不文明养犬行为1778人次

  据介绍,截至今年5月,全市累计受理养犬登记11.6万只,海珠、越秀、番禺、天河、白云及黄埔区登记较多,但市区严格管理区仍有不少未登记犬只。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养犬不登记、犬证过期不续期、一户多养犬、饲养危险犬及禁养犬的问题;整治犬伤人、犬吠扰民及不牵绳等违规养犬问题;整治流浪犬问题。

  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安、城管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工作队,将定期对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比如养犬集中的小区、城市绿道、公园以及公共场所等。

  公安部门严格查处未办犬证、不牵绳、饲养危险犬等违法行为以及救助社会流浪犬,减少犬只伤人事件;城管部门对犬只随地便溺、占道销售犬只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公安机关对于日常巡查中发现违法以及不文明养犬行为,主要进行教育、警告和行政处罚。据统计,今年1至6月,广州警方开展文明养犬入户宣传1.5万人次,警告教育不文明养犬行为1778人次,捕捉流浪犬166只。

  如何合法养狗?

  严格管理区要进行养犬登记和续期,禁止饲养危险犬;养犬人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区域;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用犬绳牵领犬只、为犬只佩戴犬牌、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等。

【编辑:姜贞宇】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