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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总调整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

2019年07月22日 10:27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 

  山东省总调整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

  本报讯 (记者丛民)山东省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将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的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元,同时,各市级工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标准。

  《通知》明确,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考虑山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等因素,省总对有关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标准进行调整。

  2015年,山东省总规定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时可给予生日蛋糕或蛋糕领取券200元。2017年,山东省总将标准调整为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600元,每年生日蛋糕或蛋糕券福利提高至300元。

丛民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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