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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青高速161辆车因乱道行驶违法被查

2019年08月23日 16:12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 

  济青高速161辆车因乱道行驶违法被查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张舒)昨日,记者从济南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自新济青北线开通以来,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上升。据统计,自7月26日至今,高速交警历城一大队共查处161起高速违法。

  8月15日上午10点30分,新开通的济青高速公路上,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历城一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G8*****的白色货车,在高速路的第二车道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民警固定证据后,将其引导至收费站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100元。

  据了解,济青北线开通后实行分车道管理,最高限速为120km/h,不同的车道限速不同。单向四条行车道,从左至右依次为小客车道、客车道、客货车道、客货车道。小型客车四条车道均可行驶,客车第二、三、四条车道均可行驶,货车(包括轻型货车)只能走第三、四条车道。“按照空中交通标志的指示,左边两个车道不允许货车行驶,货车只可以在右边两个车道行驶。”据历城一大队的民警介绍,新济青北线开通以来,有很多车主驾驶时不观察空中交通标志,不知道开通后的济青北线该怎么走,特别是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上升。“自济青北线开通以来,共查处上述乱道行驶违法行为161起。”

  针对这种情况,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历城一大队采取多项措施,对高速公路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车辆后,先通过拍照固定证据,随后引导车辆到最近的收费站或者服务区接受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消除安全隐患。

  山东高速交警提醒,开车走济青高速公路,请务必按照当前车道的指示标识行驶,不超速、不低速行驶,驾驶员需根据车辆类型按照规定车道和速度行驶。货车占用左侧两条车道行驶的,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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