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沈阳海关声明:入境疫情防控物资无“暂扣”“截留”“征用”

沈阳海关声明:入境疫情防控物资无“暂扣”“截留”“征用”

2020年02月07日 09:0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沈阳2月7日电 (沈殿成)针对近期网络出现沈阳海关“暂扣”“截留”“征用”疫情防控物资的不实传言,沈阳海关2月7日凌晨“郑重申明”,海关依法履行职责,快速放行各类入境疫情防控物资,不“暂扣”,不“截留”,不“征用”。

  沈阳海关称,全力做好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快速通关工作。在通关现场设立进口疫情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全时守候,对专门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实现疫情物资通关“零延时”。

  特殊情况可先登记放行,再补办相关手续,属于疫情捐赠物资的,补办减免税手续。

  截至2月6日,沈阳海关验放进境防疫物资共55批次,货值1680.3万元,其中包括口罩122.6万只,防护服3.73万件,护目镜5419个,手套2.5万副。

  沈阳海关表示,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企业或个人有任何疫情防控物资通关问题可随时与海关取得联系。

  据了解,在大理征用重庆疫情防控物资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之时,网上又传出沈阳、青岛相互扣押防控保障物资的消息。沈阳海关方面表示,他们没有扣押过青岛方面的防控物资。青岛方面则回应称,由于“10万只口罩被沈阳海关暂扣信息不实”,在核实完情况后已将与此有关的一份文件撤回,未执行。(完)

【编辑:周驰】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