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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借疫情防控名义虚假宣传商品以虚假广告罪定罪

四部门:借疫情防控名义虚假宣传商品以虚假广告罪定罪

2020年02月10日 20:2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客户端2月10日电(阚枫)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和公安部发文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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