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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提出建立长三角重要防疫物资互济互保互换机制

浙江提出建立长三角重要防疫物资互济互保互换机制

2020年02月10日 20:4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浙江提出建立长三角重要防疫物资互济互保互换机制
    新闻发布会。 郭其钰 摄

  (抗击新冠肺炎)浙江提出建立长三角重要防疫物资互济互保互换机制

  中新网杭州2月10日电 (记者 郭其钰)10日举行的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介绍,该省已出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供给。如提出在国家统一调配调剂的基础上,推动建立长三角重要防疫物资互济互保互换机制,推进生活必需品产销余缺调剂。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 郭其钰 摄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 郭其钰 摄

  据悉,《意见》共包括30条举措。其中,在补齐产业链打通供应链方面,浙江提出统筹推进重点企业和产业链配套企业复工复产,系统解决原材料供应、上下游协作、物流畅通等问题。

  该省还将结合疫情防控,聚焦产业链短板弱项,加快发展医用防护物资、诊疗检测等行业,完善物资储备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在国家统一调配调剂的基础上,建立长三角重要防疫物资互济互保互换机制,推进生活必需品产销余缺调剂。加强跨区域协作,推进产业链全链条恢复正常生产。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作用,引导企业互助共济、共渡难关。

浙江某医用物资生产企业。 浙江农信 供图 摄
浙江某医用物资生产企业。 浙江农信 供图

  此外,谢晓波说,“我们一方面全力推进企业降本减负,一方面全力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他表示,当前要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措施、减免缓缴企业税收、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降低交通运行通行费、减免企业房屋租金等阶段性的特殊支持政策。同时加大信贷纾困力度、减免企业贷款利息、对扩大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推进债券发行提速增效等。

  记者了解到,《意见》还提出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扩大生产,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在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其中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

  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谢晓波介绍,在疫情防控优先、风险受控的前提下,浙江坚持优先恢复交通动脉、交通静脉,逐步恢复生活秩序,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我们总体要求是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按照受控复工的原则,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有序复工复产。”(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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