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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陈运平等22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两首犯被判无期

中山陈运平等22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两首犯被判无期

2020年06月04日 19:5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广州6月4日电 (索有为 刘颖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4日通报,该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依法对被告人陈运平、邓国民等22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陈运平、邓国民无期徒刑,并分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等财产刑。

图为中山中院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对陈运平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刘颖清 摄
图为中山中院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对陈运平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中新社发 刘颖清 摄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起,陈运平与邓国民合伙经营赌博机,以乡亲、同学关系为主要纽带扩大经营规模,逐渐形成了以其二人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层级分明,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攫取巨额非法利益,陈运平等人长期在中山市沙溪镇大范围摆放赌博机开设赌场,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驱赶竞争对手,打击报复,致使一人死亡、多人受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该犯罪组织架构稳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及危害性特征。陈运平、邓国民作为组织、领导者,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其他成员应当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九个月,并处相应的财产刑。(完)

【编辑:翟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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