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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部分政策调整!2023年起,语数外使用全国卷!

浙江高考部分政策调整!2023年起,语数外使用全国卷!

2020年06月22日 17:02 来源:杭州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杭州网讯 6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峰传达了高考新变化!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自2014年起,浙江省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与上海市一道,承担国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任务。5年来,已经完成了三轮高考招生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是一项探索性改革,没有先例可循,因此需要先行先试、探索完善。发现问题并不断调整完善改革方案,本身就是改革试点的价值所在。试点以来,浙江省和上海市都对高考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调整充实,为全国其他省份的改革试点提供了有效借鉴。

  2018年底英语加权赋分事件之后,省委、省政府组织力量就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全面的调研和评估,并在教育部指导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再次研究了完善措施。日前,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20〕11号),对高考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主要有六项措施:

  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四、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五、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 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以上六项措施,因为适用的起始年级不同,所以实施时间有所区别。为确保高考综合改革的平稳实施,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条件保障,特别是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变化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努力保障和提高高中教师的收入待遇。我们也呼吁全社会加快转变教育理念,纠正单纯以升学评价教育、学校和教师的片面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政绩观,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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