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辽宁出办法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 将性骚扰防护纳入其中

辽宁出办法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 将性骚扰防护纳入其中

2021年01月05日 02:56 来源:工人日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辽宁出台办法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

  将“两癌”筛查、产后抑郁关爱、性骚扰防护纳入其中

  本报讯 (记者刘旭)在日前召开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上,《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产后抑郁关爱、性骚扰预防纳入其中,成为本次女职工权益维护行动的亮点。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妇科检查,至少每2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对患有产后抑郁症的女职工给予关怀和心理疏导,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的诊断和实际情况,适当减轻工作量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对于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女职工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据悉,在《办法》起草过程中,辽宁省总工会与省司法厅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突出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同时,兼顾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用工成本以及促进女职工就业等诸多因素。特别是在女职工享受产假待遇等制度设计中,综合考虑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影响。

  此外,《办法》就工会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女职工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对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女职工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工会、妇女组织投诉举报的,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和组织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编辑:张楷欣】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