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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如何保护自己?最高法开放日“法官妈妈”来支招

未成年人如何保护自己?最高法开放日“法官妈妈”来支招

2021年05月31日 2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未成年人如何保护自己?最高法开放日“法官妈妈”来支招
    北京东交民巷小学和北京汇文中学师生在“贯彻两法 守护明天”主题公众开放日走进中国最高人民法院 李京泽 摄

  中新网北京5月31日电 (李京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即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六一”前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举办“贯彻两法守护明天”主题公众开放日,数十位中小学生在5月31日走进最高法律殿堂接受一次特殊的普法教育。

  当天,孩子们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楼中区大厅的壁画前集合,开始一场特殊的普法之旅。壁画最上方是一个大大的“法”字,下面的朵朵祥云寓意法治社会的祥和景象。祥云之下,一只神兽怒目圆睁,威严挺拔,它被称为獬豸,是司法“正大光明”的象征。

  很多参观者都是第一次来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了解神兽獬豸。他们有的说最高法的庄严超乎了自己的想象,有的说这里处处彰显着公平正义,让人安全感倍增。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区大厅的壁画 李京泽 摄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区大厅的壁画 李京泽 摄

  公众开放日的主讲人是有着“法官妈妈”之称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从事少年审判工作25年、审理案件逾5000件,帮教失足少年上千名,她在现场所列举的很多案例都是自己受理的真实案件。

  从闯红灯、攀爬地铁设施,到依法治国、构建法治社会,她由小见大、由浅入深告诉孩子们法律就在每一个人的身边,无论生活中遇到什么样的问题,都应该用法治的思维、不破坏规则的思维来解决。

  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她提醒大家不要把隐私放在网络上,受到一些不良网页的诱惑,要及时向家长、老师反映;面对现实生活中的风险,她给男孩女孩指出三原则,即与他人相处是否感受到安心、是否感到舒服、对他人是否了解,这三点若有不符应及时远离;面对校园霸凌,她告诉孩子们不要做违法的欺凌者,也不要做怕事的旁观者。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给学生们上普法课 李京泽 摄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给学生们上普法课 李京泽 摄

  50分钟的普法课在故事分享、交流思考中很快过去,一些没有“解渴”的学生在下课后将陈海仪围住,求解他们生活中的一些困惑。一个来自北京汇文中学的初一学生说,遇见校园霸凌一方面想伸出援手,一方面又担心自身的安全。陈海仪解释称,有时候没有能力当面制止,可以报警或找他人帮忙,“程序的正义不代表结果一定完美,但你尽到了一个旁观者应尽的义务,这就是见义勇为。”

  “那些在学校里欺负他人的同学本性就是坏的吗?”“在过马路时,遇到左转或右转的车辆是人让车还是车让人?”……孩子们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陈海仪都耐心地给予解答。她说,孩子们对于网络世界、现实社会中各种问题的理解有时候要比大人更接地气,为法律制定者和执行者提供了一种童眼看世界的别样视角。

  眼下未成年人“两法”即将施行,从事未成年人普法工作多年的陈海仪对中新网记者说,应结合社会事件来广泛宣传这两部法律,把两部法律中的条例与目前出现的网络、社会问题一一对应,才会让未成年人从对法律的概念了解过渡到实际应用的阶段。(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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