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云南: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需持核酸阴性证明

云南: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需持核酸阴性证明

2021年12月22日 09:5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抗击新冠肺炎)云南: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需持核酸阴性证明

  中新网昆明12月22日电 (记者 韩帅南)云南省人民政府21日发布公告,即日起离开腾冲市、金平县、河口县等19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4号)要求,现公布腾冲市、金平县、河口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江城县、孟连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芒市、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泸水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公告称,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上述19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完)

【编辑:于晓】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