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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汤原县公安局依法处置5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管控规定案

黑龙江汤原县公安局依法处置5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管控规定案

2022年04月01日 10:0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今日汤原”微信公众号消息,黑龙江汤原县公安局近日依法处置5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管控规定案。

  案件如下:

  3月30日22时许,东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松柏仓买”经营者赵某违反《汤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除供电、供热、供气、供水以及指定超市、药店、蔬菜店、粮油店等民生基本保障类经营场所外,其它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规定,私下对外销售商品。赵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3月31日8时许,东城派出所接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警,称辖区“共和粮油店”经营者陈某违反《汤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规定,私下营业。民警迅速出警,依法将陈某口头传唤至东城派出所。经查,陈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3月31日8时30分许,永发乡裕德村居民肖某在做核酸检测过程中不按要求扫码、登记。永发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肖某予以警告。

  3月31日10点,辖区居民孔某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交警大队民警依法依规对其给予训诫。

  3月31日14时30分,辖区居民黄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交警大队民警依法依规对其给予训诫。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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