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私挖地下室致楼房开裂要承担什么责任?丨法律顾问在身边
中新网10月16日电 近日,安徽省霍山县“景秀蓝湾小区一业主私挖地下室,导致房屋开裂”引发舆论关注。10月14日,霍山县联合调查组通报此事,涉案业主黄某松已被逮捕。那么在本案中,黄某松要承担什么责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岳屾山表示,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黄某松私挖地下室致楼房开裂,影响楼内其他业主正常居住,对他人有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从行政责任角度来说,其未经报备许可开挖地下室,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责令其通过回填等方式整改并可处以罚款;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其行为让楼房变为危楼,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若业主是委托施工单位进行的开挖,则对于施工方来说,因其行为系受业主委托所实施,故一般可能无需替业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其作为专业施工单位明知该行为涉嫌违规但仍坚持施工,更甚至可能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仍进行施工,对其违规操作和帮助业主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形,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同样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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