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劳动合同是否也需要变更?人社部回应
中新网6月4日电 据人社部微信公众号消息,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劳动合同是否也需要变更?对此,人社部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因此,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时,通常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

社会新闻精选:
- 2026年07月22日 20:40:46
- 2026年07月22日 19:38:56
- 2026年07月22日 14:10:19
- 2026年07月22日 13:26:30
- 2026年07月22日 10:52:25
- 2026年07月22日 07:21:48
- 2026年07月22日 00:26:52
- 2026年07月21日 17:21:35
- 2026年07月21日 13:36:24
- 2026年07月21日 10:26:35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