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童遭虐致死案三审定谳 两犯分判无期及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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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童遭虐致死案三审定谳 两犯分判无期及有期徒刑18年

2026年07月23日 19: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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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台北7月23日电 台“最高法院”23日驳回男童“剀剀”遭虐致死案上诉,涉案保姆刘彩萱、刘若琳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

  综合中央社、中时新闻网等媒体报道,2023年8月,刘彩萱受台湾儿童福利联盟委托,照顾1岁男童“剀剀”。她和妹妹刘若琳凌虐“剀剀”,造成其全身多处重伤。同年12月,“剀剀”伤重陷入无意识,送医不治。

  台北地检署依“凌虐儿童妨害身心发展致死罪”等起诉二人。2025年5月,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彩萱无期徒刑,刘若琳有期徒刑18年。该案经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一审无裁量不当之处,驳回上诉,维持判决。刘彩萱、刘若琳不服二审判决,再度上诉。台“最高法院”认为相关判决认事用法没有违误,量刑妥适,再次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刘彩萱、刘若琳目前处于羁押中,将被移送监狱执行所获刑罚。

  “剀剀”案在台湾社会一度引起广泛关注。2025年5月,数千民众集会声援“剀剀”,呼吁台当局强化少年儿童保护制度。有台媒指出,此案重创台湾社会对儿童福利机构与社工体系的信任,凸显弱势家庭监督网络等存在严重漏洞。(完)

【编辑:曲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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