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变“平面用海”为“立体用海” 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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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变“平面用海”为“立体用海” 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水平

2026年10月20日 17: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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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南宁10月20日电 (黄葛炎 杨晓佼)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20日介绍,《广西海域分层立体设权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日前正式印发,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专门针对海域分层立体设权登记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广西海域分层立体设权不动产登记,从地方自主探索迈向全区规范化实施新阶段。

  传统海域使用权仅按水面这一个空间维度进行登记,基本遵循“一片海域一项使用权”,同一区域难以叠加不同用海项目。随着广西向海经济蓬勃发展,海域空间资源日趋紧张,海洋开发向水体、海床、底土等空间延伸。

图为北海市海洋局工作人员赴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大道一期工程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黄葛炎 摄

  推行分层立体设权,其核心是在用海互不干扰的前提下,将水面、水体、海床、底土等层级分别设定海域使用权,变“平面用海”为“立体用海”,进一步提高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022年,广西在北海、钦州、防城港沿海三市先行开展海域分层立体设权不动产登记试点,积累了一批实践案例。但由于试点阶段各地做法不尽一致,缺少统一的业务操作标准。

  此次《指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广西海洋局联合印发,将分散探索上升为全区规范,使海域分层立体设权登记从“先行先试”走向“有章可循”,为全国提供示范经验。

图为北海市一海域相关项目建设现场。黄葛炎 摄

  从适用范围看,《指南》面向广西管辖海域内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不动产登记。对于已经确权登记的海域再作分层立体设权,文件明确先办理原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再办理新设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同时,对首次、变更、转移、注销等登记类型的适用情形、申请材料、审查要点等逐项予以明确,为沿海三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统一办事依据。

  从制度设计看,《指南》的落地,使广西海域分层立体设权从用海审批环节进一步延伸至不动产登记环节,不仅有利于规范登记行为、维护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还将积极服务广西海洋强区建设,为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完)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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