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购房退税政策被国务院紧急叫停一事,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周波表示,该政策并未被叫停,并且会继续按照既定程序执行。此前“国务院叫停重庆购房退税政策”的媒体报道,纯属“记者的断章取义和无中生有”(2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
假新闻时时有,这则假新闻却假得有些怪异。1月19日,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税部门不得在税法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在此语境之下,地方购房退税政策被叫停堪称合情又合理,孰料最终迎来的仍旧是一场“辟谣”。
既然已经发文强调“不许越权救市”,那么地方擅自出台购房退税政策是否合法,就必须有一个说法:要么给出地方购房退税政策合法的理由,要么宣布废止有关“制止越权减免税”的文件。
值得庆幸的是,法律尚未蜕变为“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媒体的“无中生有”,时评家的跟进评论,以及社会公众的普遍叫好,说明人们对法律要义的理解是有高度共识的。这种共识就是:法律没有授予地方政府自行减免个税的权力,这是一种明显的越权行为。因此,叫停购房退税如果是一则假新闻,那么错的决不只是一家媒体,而是大多数人对法律精神的理解。
《第一财经日报》的道歉说明里,作为道歉理由的是这样一句话:该政策(指制止越权减免税政策)针对的是全国一些地区存在的越权减免税行为,并未专指某一地方。换句话说,媒体认为应该道歉的是,不该专门拎出某一地方的政策来“套用文件”。问题是,文件本身的剑指整体,应否建立在规范局部之上呢?或者,“全国一些地区”本身只是一个虚泛概念,而无需深入落实到具体地区?
无论如何,一则原本建立在大众共识基础上的“真新闻”,被“辟谣”成了无中生有的“假新闻”,都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如果不是辟谣者造谣,则只能是对法律理解拥有共识的人们连同他们的法律信仰本身都很傻很天真。(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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