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妻"13年后复活闹离婚 男子索赔10万"寻找费"——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亡妻"13年后复活闹离婚 男子索赔10万"寻找费"
2009年03月06日 10:18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都江堰一位失踪13年、已被公安机关宣布为死亡人口的女子,突然现身。记者迅速赶往都江堰了解情况,得知1996年该妇女在与丈夫到三门峡打工后不辞而别。她提出要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但丈夫却向她索赔10万元。

  他 13年来我一直在找她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在都江堰天马镇金陵村7组找到46岁的叶国富。他将寄放在亲戚家里的户口薄翻出来,上面赫然写着:“刘建军 女 与户主(叶国富)关系 夫妻”。“在2007年时已经宣告她是死亡人口了。前几天她突然通过律师,表示要和我离婚。咋个死都死了的人还要和我离婚呢?”叶国富很惊奇。

  他介绍,他是个泥水匠,1996年,他和妻子刘建军一起去三门峡打工,当年8、9月份,有天他出去做事回到暂住地后,发现妻子不见了,桌上有张纸条,妻子留言说自己要回家去看母亲。此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妻子,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直到《死亡证明书》下来。

  该组组长高国建表示,2007年都江堰市公安局宣布刘建军为死亡人口,并开具了《死亡证明书》,由他们转交给了叶国富。但是在地震中,该《死亡证明书》遗失了。

  她 不知自己是“死亡人口”

  随后记者连夜来到温江玉石乡金马村4组,昨晚9时许,终于见到刘建军。今年46岁的刘建军头发花白,脸色蜡黄,显得格外苍老。她说,去年12月她突然接到母亲病危的电话,于是急忙从郑州赶回温江老家,也想趁机和叶国富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今年2月,她找了位姓郭的律师,帮其办理离婚事宜,而郭律师发现,刘建军结婚证上的名字为“刘建均”,郭律师去都江堰市公安局查看档案,才知她因失踪数年,已被宣告死亡。

  “我们之间根本没有感情。”刘建军说两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她说,在1996年到三门峡市打工时,两人还共同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随后她就离开河南到了四川,四处打工。

  他 要离 先赔10万“寻找费”

  叶国富表示,如果妻子坚持离婚,他就要向她索赔10万元,作为这么多年来寻找她所付出的代价。而女方刘建军则表示,自己根本不亏欠对方什么,不会赔偿。并表示,今日就会出门打工。只希望尽早将自己的“死亡宣告”撤消。

  相关链接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23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24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龚雪燕 李诗敏)

【编辑:朱博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