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出差在外的丈夫刘杰,发现妻子李莉与她的哥哥假扮成夫妻,把自己婚前房屋抵押借款后,将妻子李莉告上法庭,要求与其离婚。日前,闸北区法院判决准许刘杰与李莉离婚。
2002年9月,刘杰和李莉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年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06年8月,妻子李莉与其胞兄以夫妻名义与他人签订《抵押借款协议》,用丈夫刘杰婚前位于场中路上的房屋作抵押担保。李莉的胞兄在借款人处签上刘杰的姓名,同日,又在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刘杰的姓名。接着,李莉与其胞兄根据公证程序在公证处以夫妻名义携子照相留存后,依据和他人签订的《抵押借款协议》赴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
去年2月,刘杰知道上述情况后,向公证处递交了《撤销公证申请书》。公证处经查证,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了原公证书中对“刘杰”签名的证明。与此同时,刘杰向房地产登记部门也递交了《撤销抵押登记申请书》。不久,房地产登记部门向刘杰出具了《更正登记通知书》,并注销了李莉与其胞兄房地产抵押登记。
审理中刘杰认为,在自己离沪工作期间,妻子李莉与其胞兄擅自将自己名下的房屋抵押给他人,致夫妻感情破裂,要求与其离婚。李莉则认为,房屋抵押虽系自己办理,但办理抵押登记系得到丈夫同意和认可的,丈夫以此要求离婚不符合实际情况,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婚后因双方缺乏沟通,未能妥善处理好家庭琐事,又因被告擅自将原告名下的房屋抵押给他人,致夫妻间产生纠纷,影响了夫妻感情,对此,双方均有责任,但主要责任在被告;现鉴于原告坚持要求离婚,被告亦同意离婚,对于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江跃中 韩根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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